初遇

孟津生长在东方一座临海茶乡,故土遍地茶山,她自小与茶香为伴。

爷爷偏爱茶的生津润喉,便为她取名为“津”。父母是本地商人,家业殷实,却常年在外奔波,孟津的童年,几乎是伴着爷爷与茶香长大的。

年岁渐长,她早早笃定了自己的人生方向——她想做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。

十六岁,爷爷离世。

十八岁,父母离异。

凭着拔尖的成绩,她只身远赴重洋,踏入斯坦福的校园。

十九岁,父母各自重组家庭,她成了两头都沾不上边的多余之人。万幸的是,二人从未断过她的生活费,不必为生计奔波,已是她平淡人生里最大的温柔。

孟津和父母一年的通话次数,寥寥可数。初到异国的那段日子,她周身裹着一层沉沉的死寂。沉稳、安静、成绩稳居前列,是所有人对她的固有标签。

好在她遇上了人生的贵人——导师米娅教授。看过她的履历与家庭境况,米娅一直格外照拂她。身边的同学也温和友善,慢慢帮她搭建起小小的社交圈,只是她天性寡淡,从不主动亲近任何人。

本科二年级的那个元旦假期后,她遇见了菲利克斯,遇见了往后余生最珍贵的人。

彼时,米娅教授受邀前往洛杉矶开展学术交流,孟津有幸跟随团队一同前往。同行的大多是熟识的同学,这趟公差,于她而言更像一场轻松的短途旅行。

抵达交流院校后,米娅教授在大礼堂开展经验分享,孟津和同学们坐在第一排认真聆听。讲座中途,教授笑着将话题落到自己的学生身上。

“我的学生们都很优秀、踏实努力。希望接下来几天,大家可以多和他们交流学习。”

“如果有人想了解我的课程内容、笔记和考试重点,可以找孟津和简请教,她们两位的课业表现,一直都是顶尖水准。”

教授笑着擡眼:“津,简,站起来和大家打个招呼吧。”

身旁的简将金发利落挽起,一身剪裁得体的长裙,明艳张扬,耀眼夺目。孟津与其形成反差,一身简单的白衬衫配阔腿牛仔裤,长发随性挽成抓夹,眉眼清丽恬淡,气质温和平净,透着一股安安静静的书卷气。

彼时的菲利克斯,刚结束球队训练,正徒步回宿舍,恰逢天降小雨,便随意拐进礼堂躲雨,无意间撞见了这场交流会。

他独自坐在最靠边的位置。身形高挑、容貌出众,不断有人悄悄侧目打量,可他周身冷冽疏离的气场,生人勿近的压迫感,让周遭无人敢轻易靠近。

台上,孟津轻声开口,嗓音温和清甜:“大家好,我是孟津,目前本科二年级。接下来几天,有想了解教授课程的同学,都可以随时找我。”

就是这句简简单单的自我介绍,让菲利克斯不由自主的感觉到胸口悸动,心底骤然掀起巨浪。

他目光直直落在她身上,清晰地感知到,自己想要靠近这个温柔随和的孟津。

菲利克斯的人生向来单调刻板。

出身正统白人精英家庭,父亲是资深律师,母亲经营着一家网红餐厅,兄长比他大十五岁是华尔街有名的投资人。

他生活三点一线:篮球、课堂、家。身边从不缺示好的男男女女,可他始终无动于衷。唯一能让他投入热忱的,只有篮球。

不久前,他刚刚收到旧金山职业球队的正式邀请函,年少成名,前途坦荡。可他只觉得人生寡淡无趣,仿佛命运替他关掉了某块感知美好的按键,日子枯燥得一眼望到头。

直到此刻,他看着台上眉眼温柔的孟津,忽然想起哥哥家养的那只德牧,看向主人时永远目光炙热、寸步不离。

原来心动是这样。

此刻的他,竟和那只执拗黏人的小狗一模一样。

交流会落幕,雨势未停。礼堂大半人散去,余下的人都和菲利克斯一样,静静等候雨停。

孟津正和同学们一起收拾舞台课件物资,简被一众热情的学生围住请教问题,热闹不已。

“津,你上学期的解剖课笔记最全最细,等会儿发我一份吧?我分享给大家参考一下。”简回头笑着说道。

孟津手里搬着资料,闻言轻轻点头:“没问题。”

“太谢谢你啦!”

直白热烈的善意,总能让她心生暖意,她弯唇浅笑,低头继续忙活。

就在这时,一道清冷低沉的男声骤然从身后响起:“我帮你。”

孟津微微一怔,回头便看见少年站在台下,黑运动套装衬得身形挺拔,五官优越夺目,让她瞬间有些失神,不确定这句温柔的帮忙,是对自己所说。

菲利克斯迈步上前,目光牢牢锁着她,语气认真:“我叫菲利克斯,我帮你搬。”

不等她回应,他已经自然接过她手中沉重的资料。孟津回过神,轻声道谢,带着他走向后台等候收纳物资的学长。

“把东西交给他们就可以啦。”

孟津刚准备向学长介绍身边的少年,一名四年级学长骤然惊呼出声:“菲利克斯?!我前段时间刚看过你的新闻!”

“你拿到旧金山职业球队的邀请函了吧?也太厉害了!”

几个学长瞬间围了上来,七嘴八舌地问着训练、赛程、球队的问题。平日里冷傲寡言的菲利克斯,被人群围得水泄不通。

孟津静静站在一旁,看着他面无表情、耐心应答,清冷眉眼难得带上一丝柔和。尤其当他瞥见自己被学长们的玩笑逗笑时,眼底的疏离尽数褪去,心底没有半分被打扰的不悦,反倒格外喜欢她眉眼弯弯的模样。

这时,孟津的手机响起,她转身走出礼堂接电话。菲利克斯下意识想跟上,却被人群死死拦住。

接下来两天的讲座,菲利克斯次次准时到场。

他听不懂晦涩的医学内容,全程无所事事,唯一的目的,就是远远看着第一排的孟津。

她永远端正坐姿、认真听讲,身边簇拥着一众同学,身后坐满本校的医学生。他根本挤不到前排,只能在每场讲座结束后,凑上前和她多说一两句话。

三天讲座结束,后续还有一周的解剖公开课。菲利克斯悄悄打听好教室,默默记下所有时间,满心期待着能再见到她。

周五讲座结束,学长们凑在一起闲聊。

“明晚学院有场小型联谊晚宴,基本都是我们医学生,外院的人很少会来。”

“毕竟有教授在场,没几个人愿意凑这个热闹。”

菲利克斯对晚宴毫无兴趣,唯一在意的,是能不能再见孟津一面。他随口应下学长的邀约,率先转身离开。

孟津礼貌地送他出门。

她实在吃不住他这张得天独厚的冷帅脸,典型的外冷内热,对外人疏离淡漠,唯独对她格外热忱温柔,是她最喜欢的反差模样。

少年忽然驻足,转头认真问她:“你喜欢什幺颜色?”

突如其来的问题让孟津微愣,她认真答道:“青色和白色。”

菲利克斯垂眸看向她身上的白色针织裙,默默记下这个答案。

孟津主动温柔解释:“青色是我家乡茶山的颜色,我从小就伴着茶香长大。白色,是我想成为的样子,是医生的颜色,是我的梦想。”

温柔的字句落在耳畔,菲利克斯眸色幽深,悄悄记下了她的故乡和梦想。

“明晚见,菲利克斯。”

“明晚见,津。”

少年脚步骤然加快,胸腔心跳剧烈翻滚。

方才听她温柔诉说家乡与梦想的模样,纯粹又鲜活,可爱得让他几乎克制不住想要亲吻她的冲动。

原来这世间真的有天使。

回到家中,哥哥正坐在客厅逗德牧玩耍。菲利克斯静静伫立一旁,目光沉沉,看得兄长后背发毛。

他直白开口,语气带着少年人笨拙又热烈的真诚:“我喜欢上一个人了。我好像个疯子,无时无刻,都想黏在她身边。”

正和小狗嬉闹的哥哥瞬间僵住,一人一狗,双双愣住。

“好事啊,我以为我们家会有两个丁克。”哥哥哈哈一笑,掏出手机就要告诉父母这个好消息。菲利克斯翻了个白眼后对着德牧细细打量,哥哥怕他吓着狗挥手赶他离开。

菲利克斯冷哼一声上楼,在衣柜里翻来覆去找衣服。叹口气后决定找楼下那位帮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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